深圳為何成最“雞肋”新能源試點城市?
9月26日,深圳市發(fā)改委公布了《深圳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扶持資金管理暫行辦法》(下稱《辦法》),作為補貼力度最大的試點城市,深圳吸引了諸多新能源車的追逐,此次發(fā)布補貼細則無疑是好消息。然而車企們的“興奮勁兒”不會持續(xù)太久,“適用于2015年12月31日前在深圳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“意味著深圳地補的爭取期僅剩三個月,與此同時還設有多項嚴苛的標準需要通過。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2s4d.com/article/280865.htm根據(jù)《辦法》要求,注冊在深圳市的整車生產企業(yè),或非外地車企在深圳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資銷售子公司,注冊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。 除了深圳本地的比亞迪、五洲龍等已有注冊,所有外地車企在深圳銷售新能源汽車還要注冊5000萬元成立銷售子公司,否則無法申領當?shù)匮a貼。該規(guī)定對外地車企將造成不小的資金負擔,試想如果每個試點城市都效仿深圳的規(guī)定,88個城市注冊子公司將耗費數(shù)十億元,顯然不可取。
第二道關卡是“整車生產企業(yè)或其全資銷售子公司必須在本市具備5個及以上分布合理且滿足市場需求的標準維保網(wǎng)點“。記者采訪相關新能源車企后得知,目前車企還沒有收到關于維保網(wǎng)點標準及驗收流程的相關通知。對此也是疑問重重:“維保網(wǎng)點標準什么時候能發(fā)布?建網(wǎng)點需要時間,如果驗收不通過,是給予一定調整期還是就直接不能賣車?”一位車企內部人士發(fā)出了連番疑問。
除此之外,有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,雖然沒有在文件上寫出,但深圳市也曾表示過“電動專用車必須配套本地核心零部件才能給補貼“的要求,顯然也是為照顧本地企業(yè)。
最無奈的是,該辦法適用范圍是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深圳推廣應用的新能源汽車。離截止日期僅剩三個月的時間,深圳才將這份“姍姍來遲”的細則發(fā)布出來。對比當年深圳提出的著名口號“時間就是金錢,效率就是生命“,此番補貼政策的發(fā)布顯然不盡人意。
深圳街頭行駛的比亞迪電動出租車
深圳在今年1月發(fā)布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政策,提出到2015年底推廣超過25000輛新能源汽車的目標。但據(jù)了解,北汽新能源、江淮、上汽、奇瑞等國內其他新能源汽車品牌在深圳的銷量寥寥無幾,就是因為具體補貼細則一直不出臺,廠商和經(jīng)銷商擔心領不了補貼不敢賣車。
現(xiàn)在補貼細則出臺后,車企同樣感到很為難。“在這么晚的時候才發(fā)布,留給企業(yè)準備的時間太短。政策沒有明確會保障延續(xù),可能還沒通過就過了申補的有效期。注冊5000萬元的子公司還有維保網(wǎng)點建立都是很大的投入,放棄深圳覺得可惜,但投入也有很大風險。”一位非深圳本地的車企負責人如是表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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