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顧董明珠的“造夢”之路 看格力的未來走勢
再看兩個公司的2016年三季報: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2s4d.com/article/201611/340604.htm美的集團1—9月份實現(xiàn)營業(yè)收入1170.78億,同比增長4.50%;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128.08億,同比增長16.31%;基本每股收益2.00元。
格力電器1—9月份實現(xiàn)營業(yè)收入824.3億,同比增長1.11%;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112.3億,同比增長12.82%;基本每股收益1.87元。
“營收”、“營收增幅”、“凈利”、“凈利增幅”、“每股收益”、“現(xiàn)金流”、“總市值”,7項重要財務指標美的集團均實現(xiàn)對格力電器超越。而2014年,美的集團僅有“營收”一項指標略高于格力電器。
我不知道11月16日之后的董明珠,會不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問自己一個問題:為什么由我主導的手機和新能源汽車戰(zhàn)略均告失敗?我究竟哪里錯了?
以我對董的了解,她做出反思的可能性不大,因為就在11月10日(請大家注意這個時間點),她還在“董明珠自媒體”上發(fā)文:《我從來不犯錯》。顯然,這是與公眾輿論對抗到底的姿態(tài)。
“君子一日三省吾身”與董無關,董不需要反省。
事實上,董明珠本人在這兩番折騰中失去的比格力電器更多。
今天,人們已經很難再用2012年之前看董明珠的眼光看她。那時,董明珠在大多數(shù)人眼里是個堅忍不拔、愈挫愈勇的“鐵娘子”,是一個雷厲風行的企業(yè)家;而今天,董明珠在大多數(shù)人眼里,已經成為“成也蕭何,敗也蕭何”的標本,代表了一個企業(yè)家的徹底迷失。
今天,我們需要思考的是:1、董明珠連番決策失誤,格力電器董事會及管理層應該負什么樣的責任?2、一連串的失敗,對董本人將產生什么影響?3、格力電器多元化究竟該往何方推進?4、未來的格力電器將呈現(xiàn)怎樣的走勢?
格力電器董事會及管理層該負什么責任?
格力電器董事會及管理層不作為及責任缺失,在過去兩年表現(xiàn)得相當明顯。
格力電器股權結構是這樣的:格力集團、京海擔保、中證金、UBSAG、中匯金、前海人壽、高華匯豐、高瓴資本等,董明珠以0.74%的股比位居第10。
格力電器第九屆董事會構成是這樣的:董明珠、魯君四、黃輝、張軍督、馮繼勇、朱恒鵬、錢愛民、賀小勇8人,其中朱恒鵬、錢愛民、賀小勇為獨立董事候選人。
格力電器管理層構成是這樣的:已知有總裁董明珠1人,副總裁黃輝、望靖東、陳偉才三人(抱歉,網絡上幾乎找不到關于格力電器管理層完整的名單)。
實事求是講,格力電器的治理結構是完整的,也是合理的。
我們不明白的是,為什么一個完整的治理結構,在重大決策面前體現(xiàn)出來的基本上是董明珠一個人的個人意志?格力電器董事會及管理層的責任到底體現(xiàn)在哪里?
我們想知道,進軍手機及收購珠海銀隆兩項重大決策,到底是董明珠個人意志的體現(xiàn),還是董事會的集體決策?這兩大責任對格力電器造成的損失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?
如果裝聾作啞拒絕徹底反省,我敢斷言:未來格力電器不排除繼續(xù)遭遇類似重大挫折之可能。
必須看到,格力電器2014下半年以來掉頭向下,與董明珠近年來日益滋生的“大躍進”情結息息相關,亦與董明珠在格力電器董事會、管理層的權力不受制衡有關。反過來,折射出的是格力電器董事會及管理層嚴重不作為。
板子,不能打在董明珠一個人屁股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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