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力電池技術四大爭“辯”與“變”
第二、容量之爭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2s4d.com/article/201606/292759.htm動力電池發(fā)展伊始,在容量方面似乎是做的越大越有水平,有的宣稱做400Ah、500Ah,一時風頭很足,到處宣傳,到后來慢慢的“永久地躺在沙灘上”了。從目前的工藝控制和技術水平來說,這屬于不科學、不靠譜的,僅僅可以作為宣傳的“噱頭”而已,誰敢用?對于容量的合理閾值,應該是基于材料體系、尺寸設計和工藝水平綜合平衡下的值,下表列出了電池廠的一些典型容量。另外,容量小好不好?記得2009年的一個行業(yè)標準討論會議上(為了避嫌,不提具體標準),有一項是討論電動車用電池的容量范圍,其中一個公司老總很霸氣地說容量大于5Ah的就行(有個人提出應該按能量轉(zhuǎn)換的功能來界定,即可實現(xiàn)化學能轉(zhuǎn)化成動能的,無論大小都歸為動力電池,可惜被否定了),我想當他看到現(xiàn)在18650的批量應用時會做怎么感想。
JBT11137-2001推薦了一些容量,但是基于當時電池廠的特殊產(chǎn)品,目前大家基本不采用,尚沒有一個大家公認的標準來界定容量范圍。
那就大家各自發(fā)揮吧,但發(fā)揮空間會慢慢的給你劃定,那就是尺寸!
第三、尺寸之爭
和容量一樣是個“百家爭鳴”的話題,同樣的容量,不同的尺寸,帶來不同的性能(尤其是倍率,壽命),下圖是某款20Ah電池的三個不同尺寸(未標厚度),很明顯其功率特性差異會比較明顯。目前國內(nèi)雖然有推薦標準:QCT840-2010(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產(chǎn)品規(guī)格尺寸),但由于代表性不足,抑或考慮尚需完善等問題目前大家基本不采用;歐洲有VDADIN-91252,德系車企均要求按此標準提供電池,目前國內(nèi)很多電池廠也在按照該標準的尺寸要求來開發(fā)電池。國內(nèi)標準之所以束之高樓,很大的原因是沒有整車廠的參與,同時整車廠沒有統(tǒng)一尺寸要求。
目前VDA標準針對的是乘用車,尺寸給定,那么容量就自由發(fā)揮了,余地有多大,就看各自“功夫”;在客車領域,目前還是各自為政,五花八門的尺寸帶來的是層出不群的容量產(chǎn)品,統(tǒng)一需要過程,慢慢來!
第四、形狀之爭
卷繞,硬殼方形,軟包裝哪種更合適?卷繞小電芯如18650、26650已經(jīng)作為標準產(chǎn)品在大批量應用,具有自動化生產(chǎn)設備成熟,工藝穩(wěn)定,一致性好等特點,可以實現(xiàn)ppm甚至ppb級的不良率控制;硬殼方形具有外形尺寸精度高,耐壓程度強等優(yōu)點;軟包裝電池具有安全防控性好,柔性化設計程度高等優(yōu)點,但究竟采用哪種形狀電池,不僅需要從電池角度考慮,同時也需要從模塊設計和成組技術予以綜合考慮,不能一概而論。
目前來說,在這四個方面,材料體系基本是二分天下;容量、尺寸逐漸從無序走向有序;形狀是三分天下。簡單了很多,規(guī)矩了很多,剩下的就是在這個規(guī)矩中,越走越深,越走越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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