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C手機赴美卡關 智能手機的專利戰(zhàn)爭
臺灣之光在美國發(fā)光發(fā)熱,不只職棒球員,銷售自有品牌hTC的智能型手機大廠宏達電也闖出一片天。然而,如同棒球比賽是高度對抗性的戰(zhàn)爭,智能型手機的市場競爭也是劍拔弩張、戰(zhàn)況激烈。除了拼功能、拼營銷之外,還將戰(zhàn)線延長到法院與行政機關,作戰(zhàn)兵團里結合了法律、技術及商業(yè)人才,專利則是武力最強的炮彈。戰(zhàn)火煙硝彌漫之際,原本光芒萬丈的榮景難免也陷于法律的陰影之下。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2s4d.com/article/134533.htmhTC手機赴美卡關事件
宏達電是一家不斷創(chuàng)新的公司,由掌上型數碼裝置(PDA)展露鋒芒后,轉向智能型手機(smartphone)的開發(fā),與國際大廠如微軟、Google及主要通信業(yè)者進行策略聯(lián)盟而跨入國際市場,更成功地由代工轉入品牌,不僅產品設計屢獲國際大獎肯定,并榮獲全球移動通信協(xié)會頒予「2011年最佳手機公司」的殊榮,hTC也躋身全球百大品牌。
然而宏達電銷售到美國的新款手機卻于今(2012)年5月中遭海關攔下,歷經約半個月的審查程序之后,所有遭到卡關的產品終于順利進入美國市場,但已影響原先預定將hTCOneX與Evo4GLTE等新款手機送達到美國電信客戶的時程。此次卡關事件是因為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于去年12月19日的最終裁決,判定hTC手機侵害Apple第5,946,647號專利中的2個請求項(用以辨識數碼資料中之電話、電郵信箱、地址等信息而進行撥號、寫信、存檔等功能的技術結構),并發(fā)布進口禁令,自今年4月19日起禁止宏達電將侵權商品輸入美國。美國海關為執(zhí)行上開禁令,乃依標準程序對宏達電入關產品進行審查。事實上,宏達電已于ITC宣判后,將遭判定侵權的資料辨識操作功能進行回避設計(designaround)。
相對于Apple在2010年3月2日于美國德拉瓦州聯(lián)邦地方法院,以及ITC對宏達電及其美國子公司提出專利侵權控訴,主張hTC手機侵害Apple所擁有的20個專利,ITC最終裁決只判定hTC手機侵害Apple的1個專利中的2個請求項,可說是雷聲大雨點小。即使宏達電已進行回避設計,卻也遭遇上述卡關事件而延滯新款手機約半個月的上市時間。然而,在商場上「時間就是金錢」,半個月的時間已可能動搖消費者與股東的信心,也足夠讓競爭對手調整作戰(zhàn)策略。由此可見專利的效力不容忽視,即使敵方的專利炮彈如天女散花撲天蓋地而來,只命中一彈,卻也可以產生阻擋競爭對手向前推進的效果。
你來我往的專利戰(zhàn)爭
Apple的iPhone于2007年推出之后,即席卷全球蔚為風潮。Apple除了在市場上與其它智能型手機廠商較勁之外,更積極發(fā)動專利戰(zhàn)爭,先于2010年3月2日對宏達電開戰(zhàn),嗣于2011年4月15日在美國北加州聯(lián)邦地方法院指控三星生產的Galaxy系列智能型手機,涉嫌抄襲iPhone設計而侵害Apple享有的專利以及商標、商品表征等權利。而宏達電與三星也以Apple侵害其專利展開反擊,形成捉對廝殺互告侵權的局面。例如宏達電于2010年5月12日向ITC對Apple提出5項專利侵權控訴,嗣后又采取股權與資產收購的方式取得專利,并對Apple提出一波又一波的反控。
去年發(fā)行的《賈伯斯傳》中就有記載Apple當初對Google/Android陣營的宏達電提告時,賈伯斯曾生氣地表示:「我要摧毀Android,因為它是偷來的東西,我要對此發(fā)動熱核戰(zhàn)。
他們嚇得要死,因為他們知道自己犯錯。」值得注意的是:在許多產業(yè)發(fā)展時期(如汽車、飛機、CD-R),??煽吹郊夹g領先的廠商以專利做武器發(fā)動侵權戰(zhàn)爭以擴張市占率。Google高階主管曾評論在手機產業(yè)演進過程中,有驕傲的廠商拿機關槍到處掃射。
兩強對峙的專利戰(zhàn)爭為避免兩敗俱傷甚至同歸于盡,通常是由雙方達成交互授權(crosslicensing)的和解協(xié)議收場。例如:日商夏普于2011年1月24日向美國德拉瓦州聯(lián)邦地方法院,及ITC對友達提出專利侵權控訴,友達則于同年3月2日在美國德拉瓦州聯(lián)邦地方法院及加州中區(qū)聯(lián)邦地方法院反控夏普侵害專利。兩方戰(zhàn)火初燃后很快地于同年4月間達成和解,除各自撤銷先前提出的所有訴訟之外,并簽署專利交互授權合約。此外,芬蘭手機大廠Nokia與Apple自2009年10月起,已互相控訴對方侵害多項手機專利,戰(zhàn)場及于美國、歐洲法院以及ITC,雙方交戰(zhàn)纏訟近兩年后,最終于2011年6月14日休兵達成和解授權協(xié)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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