帝王學縱橫談
各取所長,廣任賢良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2s4d.com/article/131815.htm“君主不能一人獨斷”是太宗與群臣總結(jié)歷代興亡教訓時,得出的另一重要結(jié)論。唐太宗于召見景州錄事參軍張玄素時,問以治道。張玄素意味深長地奉答:“隋主好自專庶務,不任群臣;群臣恐懼,唯知稟愛奉行,莫之敢違。以一人之智決天下之務,借使得失相半,乖謬已多。下諛上蔽,不亡何待?”(《資治通鑒》)貞觀四年,太宗與臣討論隋文帝獨斷之事更有所發(fā)揮,云文帝“每事皆自決斷,雖即勞神苦形,未能盡合于理……朕意不然。以天下之廣,海內(nèi)之眾,千端萬緒, 須合變通,皆委百司商量,宰相籌畫,于事穩(wěn)便……豈得以一日萬機,獨斷一人之慮也!”(《政體》)
在封建專制之下,皇帝的詔令就是法令,一切法律對于皇帝都是沒有約束力的。貞觀初年,遇有太宗不按律令辦事時,經(jīng)過大臣提醒,太宗能立即改正。到貞觀中年以后,太宗任情用法的情況多有發(fā)生,“或屈伸在乎好惡,或輕重由乎喜怒”,臣下則引用儒家經(jīng)典、歷史教訓以提醒和要求太宗,一般也能接受。太宗曾云:“法者,非朕一人之法,乃天下之法”(《公平》)。當時大理寺卿戴胄更將皇帝的言和法區(qū)別了開來,他說:“法者,國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;言者(皇帝之言),當時喜怒之所發(fā)耳!……(須)忍小忿而存大信。”(《公平》)太宗又謂大臣曰:“朕見隋煬帝都不以官人違法為意,性多猜忌,惟慮有反叛者。朕則不然,但慮公等不遵法式,致有冤滯。”對于自己臨朝決斷有不合于律令者,要求大臣不要以為小事就不提出來,他指出:“凡大事皆起于小事,小事不論,大事將不可救。社稷傾危,莫不由此。”(《政體》)把堅持法令提到了國家興亡的高度。
太宗即位后,仍面臨著長期戰(zhàn)亂造成的生產(chǎn)凋敝、民不聊生的混亂局面,亟需忠臣賢良妥善治理。在調(diào)整最高統(tǒng)治集團的過程中,曾遭到權(quán)貴的抵制以及原秦王府中舊人的不滿,但在太宗逐步提高了認識之后,決心把受諫和任賢作為保證治理的兩條基本措施。他說:“朕思賢之情,豈舍夢寐。”(《仁義》)提出了“為政之要,惟在得人,用非其才,必難致治”的理念,并以“今所任用,必須以德行學識為本”的用人標準,(《崇儒》)以及“各取所長”的用人原則。太宗將當時最優(yōu)秀的人物放到重要崗位上大膽使用,創(chuàng)造出了國泰民安的清平世界。當時的賢臣有:房玄齡——虔誠奉國,盡心竭力;杜如晦——聰明識達,經(jīng)營四方(世有“房謀杜斷”——房擅智謀,杜長決斷之說);魏征——拔于仇虜,任以樞要,有良工人鏡之稱;王珪——嫉惡好善,激濁揚清;李靖、李(徐)勣——才兼文武,出將入相,雖古之名將莫能相比,等等,《貞觀政要》一一為之介紹。其實,為君不易,為臣極難,一旦君明臣賢,如此君臣相遇,無乃如魚得水,政乃得治。
《貞觀政要》是將唐太宗作為理想帝王、后世楷模而編寫的一本史作,用以規(guī)范君臣思想道德和治國牧民之道。但吳兢上書后未得中宗、玄宗等重視,“撅后文宗踐位,始喜讀而篤行之……自是以來,其書盛行于世”。宋、元、明、清各朝對《貞觀政要》十分重視,歷代帝王都從中借鑒,以期長治久安。據(jù)說,《貞觀政要》也是“一部伴隨毛澤東重要政治軍事決策的巨著。”
《貞觀政要》在海外也產(chǎn)生了重大影響,尤其是對鄰國日本、韓國等。日本歷代最高統(tǒng)治者常將《貞觀政要》作為必讀教材。日本鎌倉時代即將《貞觀政要》譯成日文。建立三百年德川幕府牢固基礎的德川家康曾令人講授此書。江戶時代愛讀此書的藩主不少,歷代天皇均以此作為帝王學教科書進講。韓國除古代君主外,即使是現(xiàn)代的國家最高領導人如前總統(tǒng)金泳三,在其就任總統(tǒng)之前也曾反復研讀過《貞觀政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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