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產部要求全面有效回收通信用鉛酸蓄電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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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目前鉛酸蓄電池在信息通信行業(yè)應用廣泛,幾乎所有的通信局站、數據機房都配置有鉛酸蓄電池。以我國的電信運營商為例,每年鉛酸蓄電池的采購量約占各電信運營商基本建設投資總額的1%左右,六大電信運營商每年鉛酸蓄電池的采購費用約為18-22億元,所以全面有效的回收鉛酸蓄電池非常重要,不僅可以減少環(huán)境污染、節(jié)約資源,而且有利于企業(yè)加強社會責任、降低成本、提高企業(yè)效益。
標準項目《通信用鉛酸蓄電池的回收處理要求》規(guī)定了通信用鉛酸蓄電池的回收要求、處理方法及處理過程的運輸、儲存等。適用于通信用后備電池(含UPS設備用電池)及通信用其他鉛酸蓄電池的回收處理。
該標準草案規(guī)定回收產品的型號為2V系列、6V系列及12V系列,回收產品規(guī)格主要為:2V系列包括100Ah~3000Ah等規(guī)格型號;6V系列包括50Ah~200Ah等規(guī)格型號;12V系列包括24Ah~300Ah等不同規(guī)格的所有型號。
此外,還對鉛酸蓄電池的回收做了具體要求,主要包括收集、運輸、處理、可持續(xù)利用。其中對處理又做了更加細致的要求:蓄電池的分拆、分拆后部件的預處理、電解液的處理及再利用、極板的再利用、鉛的再生成、電
池殼體的再利用、電池殼體處理、殼體材料的回收。對鉛酸蓄電池的回收處理方法也做了有關規(guī)定:倒酸處理、電極拆解、電極回收、殼體回收、回收過程中的環(huán)保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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